莊子集釋卷二上
內篇養生主第三【一】
【一】【注】夫生以養存,則養生者理之極也。若乃養過其極,以養傷生,非養生之主也。
【釋文】養生以此為主也。
吾生也有涯【一】,而知也無涯【二】。以有涯隨無涯,殆已;【三】已而為知者,殆而已矣【四】。為善無近名,為惡無近刑【五】。緣督以為經【六】,可以保身,可以全生,可以養親【七】,可以盡年【八】。
【一】【注】所稟之分各有極也。
【疏】涯,分也。夫生也受形之載,稟之自然,愚智脩短,各有涯分。而知止守分,不蕩於外者,養生之妙也。然黔首之類,莫不稱吾,則凡稱吾者,皆有極者也。
【釋文】《有涯》本亦作崖,魚佳反。
【二】【注】夫舉重攜輕而(一)神氣自若,此力之所限也。而尚名好勝者,雖復絕膂,猶未足以慊其願,此知之無涯也。故知之為名,生於失當而滅於冥極。冥極者,任其至分而無毫銖之加。是故雖負萬鈞,苟當其所能,則忽然不知重之在身;雖應萬機,泯然不覺事之在己。此養生之主也。
【疏】所澟形性,各有限極,而分別之智,徇物無涯。遂使心困形勞,未慊其願,不能止分,非養生之主也。
【釋文】《而知》音智。注、下同。《好勝》呼報反。下升證反。《雖復》扶又反。下皆同。《絕膂》音旅。《以慊》苦簟反,足也。◎盧文弨曰:古與慊恨之慊同一聲,並不以音愜者為足之正詁。
【三】【注】以有限之性尋無極之知,安得而不困哉!
【疏】夫生也有限,知也無涯,是以用有限之生逐無涯之知,故形勞神弊而危殆者也。
【釋文】《殆已》向云:疲困之謂。
【四】【注】已困於知而不知止,又為知以救之,斯養而傷之者,真大殆也。
【疏】無涯之知,已用於前;有為之學,救之於後;欲不危殆,其可得乎!◎家世父曰:營營以求知,而極乎無涯,終乎殆矣。而此營營之知存於心,足以累性而害心。冥然而物化,寂然而神凝,使其知不生於心,成性存存,泯知以全生。故曰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。
【五】【注】忘善惡而居中,任萬物之自為,悶然與至當為一,故刑名遠己而全理在身也。
【疏】夫有為俗學,抑乃多徒,要切而言,莫先善惡。故為善也無不近乎名譽,為惡也無不鄰乎刑戮。是知俗智俗學,未足以救前知,適有疲役心靈,更增危殆。
【釋文】《無近》附近之近。下同。◎慶藩案文選嵇叔夜幽憤詩注引司馬云:勿修名也。被褐懷玉,穢惡其身,以無陋於形也。釋文闕。◎家世父曰:船山云,聲色之類不可名之為善者,即惡也。《悶然》亡本反,又音門。《遠己》于萬反。
【六】【注】順中以為常也。
【疏】緣,順也,督,中也。經,常也。夫善惡兩忘,刑名雙遣,故能順一中之道,處真常之德,虛夷任物,與世推遷。養生之妙,在乎茲矣。
【釋文】《緣督以為經》李云:緣,順也。督,中也。經,常也。郭崔同。◎慶藩案文選左太沖魏都賦注引司馬云:緣,順也。督,中也。順守道中以為常也。釋文闕。◎李楨曰:素問骨空論,督(錄)〔脈〕(二)者,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。靈樞本輸篇,七次脈,頸中央之脈,督脈也。人身惟脊居中,督脈並脊裏而上,故訓中督為奇經之一脈。莊子正是假脈為喻,故下為保身全生等語。家世父曰:船山云,奇經八脈,以任督主呼吸之息。身前之中脈曰任,身後之中脈曰督。督者,居靜而不倚於左右,有脈之位而無形質。緣督者,以清微纖妙之氣,循虛而行,止於所不可行,而行自順,以適得其中。
【七】【注】養親以適。
【釋文】《以養》羊尚反。注同。
【八】【注】苟得中而冥度,則事事無不可也。夫養生非求過分,蓋全理盡年而已矣。
【疏】夫惟妙捨二偏而處於中一者,故能保守身形,全其生道。外可以孝養父母,大順人倫,內可以攝衛生靈,盡其天命。
【校】(一)趙諫議本而作其。(二)脈字依素問原文改。
庖丁為文惠君解牛,手之所觸,肩之所倚,足之所履,膝之所踦,砉然嚮然,奏刀騞然【一】,莫不中音。合於桑林之舞,乃中經首之會【二】。
【一】【疏】庖丁,謂掌廚丁役之人,今之供膳是也。亦言:丁,名也。文惠君,即梁惠王也。解,宰割之也。踦,下角刺也。言庖丁善能宰牛,見其閒理,故以其手(摶)〔搏〕觸,以肩倚著,用腳蹋履,用膝刺築,遂使皮肉離析,砉然嚮應,進奏鸞刀,騞然大解。此蓋寄庖丁以明養生之術者也。
【釋文】《庖丁》崔本作胞,同。白交反。庖人,丁其名也。管子有屠牛坦一朝解九牛,刀可剃毛。◎盧文弨曰:禮記祭統煇胞,亦與庖同。《為》于偽反。《文惠君》崔司馬云:梁惠王也。《所倚》徐於綺反,向偃彼反,徐又於佇反,李音妖。《所踦》徐居彼反,向魚彼反。李云:刺也。《砉然》向呼鶪反,徐許鶪反,崔音畫,又古鶪反,李又呼歷反。司馬云:皮骨相離聲。◎盧文弨曰:舊鶪皆從貝,非。今正從狊。下並同。《嚮然》許丈反,郭許亮反。本或無然字。《奏》如字。崔云:聞也。《騞》呼獲反,徐許嬖反,向他亦反,又音麥。崔云:音近獲,聲大於砉也。
【二】【注】言其因便施巧,無不閑解,盡理之甚,既適牛理,又合音節。
【疏】桑林,殷湯樂名也。經首,咸池樂章名,則堯樂也。庖丁神彩從容,妙盡牛理;既而(改)〔宰〕割聲嚮,雅合宮商,所以音中桑林,韻符經首也。
【釋文】《中音》丁仲反。下皆同。《桑林》司馬云:湯樂名。崔云:宋舞樂名。案即左傳舞師題以旌夏是也。《經首》向司馬云:咸池樂章也。崔云:樂章名也。或云:奏樂名。《因便》婢面反。《閑解》音蟹。
文惠君曰:「譆,善哉!技蓋至此乎【一】?」
【一】【疏】譆,歎聲也。惠君既見庖丁因便施巧,奏〔刀〕音節,遠合樂章,故美其技術一至於此者也。
【釋文】《譆》徐音熙。李云:歎聲也。《技》具綺反。下同。
庖丁釋刀對曰:「臣之所好者道也,進乎技矣【一】。始臣之解牛之時,所見無非〔全〕(一)牛者【二】。三年之後,未嘗見全牛也【三】。方今之時,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【四】,官知止而神欲行【五】。依乎天理【六】,批大卻【七】,導大窾【八】,因其固然【九】。技經肯綮之未嘗【一○】,而況大軱乎【一一】!良庖歲更刀,割也【一二】;族庖月更刀,折也【一三】。今臣之刀十九年矣,所解數千牛矣,而刀刃若新發於硎【一四】。彼節者有閒,而刀刃者無厚;以無厚入有閒,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【一五】,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【一六】。雖然,每至於族,吾見其難為,【一七】怵然為戒,視為止【一八】,行為遲【一九】。動刀甚微,謋然已解(二)【二○】,如土委地【二一】。提刀而立,為之四顧,為之躊躇滿志【二二】,善刀而藏之【二三】。」
【一】【注】直寄道理於技耳,所好者非技也。
【疏】捨釋鸞刀,對荅養生之道,故倚技術,進獻於君。又解:進,過也。所好者養生之道,過於解牛之技耳。
【釋文】《所好》呼報反。注同。
【二】【注】未能見其理閒(三)。
【疏】始學屠宰,未見閒理,所睹惟牛。亦猶初學養生,未照真境,是以觸途皆礙。
【三】【注】但見其理閒也。
【疏】操刀既久,頓見理閒,所以纔睹有牛,已知空卻。亦猶服道日久,智照漸明,所見塵境,無非虛幻。
【四】【注】闇與理會。
【疏】遇,會也。經乎一十九年,合陰陽之妙數,率精神以會理,豈假目以看之!亦猶學道之人,妙契至極,推心靈以虛照,豈用眼以取塵也!
【釋文】《神遇》向云:暗與理會,謂之神遇。
【五】【注】司察之官廢,縱心而(順)理〔順〕(四)。
【疏】官者,主司之謂也;謂目主於色耳司於聲之類是也。既而神遇,不用目視,故眼等主司,悉皆停廢,從心所欲,順理而行。善養生者,其義亦然。
【釋文】《官知止》如字。崔云:官知,謂有所掌在也。向音智。專所司察而後動,謂之官智。《而神欲行》如字。向云:從手放意,無心而得,謂之神欲。
【六】【注】不橫截也。
【疏】依天然之腠理,終不橫截以傷牛。亦猶養生之妙道,依自然之涯分,必不貪生以夭折也。
【七】【注】有際之處,因而批之令離。
【疏】閒卻交際之處,用刀而批戾之,令其筋骨各相離異。亦猶學道之人,生死窮通之際,用心觀照,令其解脫。
【釋文】《批》備結反,一音鋪迷反。字林云:擊也,父迷父節二反。《大卻》徐去逆反,郭音卻。崔李云:閒也。◎盧文弨曰:從谷從卩。舊從谷從阝,非。今改正。《令離》力呈反。下同。下力智反。
【八】【注】節解窾空,就導令殊。
【疏】窾,空也。骨節空處,(蹴)〔就〕(五)導令殊。亦猶學人以有資空,將空導有。
【釋文】《道》音導。注同。《大窾》徐苦管反,又苦禾反。崔郭司馬云:空也。向音空。◎盧文弨曰:今本道作導。窾與科通,故亦同音。◎慶藩案說文無窾字,當作款。史記太史公自序,實不中其身者謂之窾,漢書司馬遷傳,窾正作款。服虔注:款,空也。爾雅釋器,鼎款足者謂之鬲,注:款,空也。淮南說山,見款木浮而知為舟,高注:款,空也,管子國蓄,大國內款,楊注:內款,內空也。是其證。《節解》戶賣反。
【九】【注】刀不妄加。
【疏】因其空卻之處,然後運刀,亦因其眼見耳聞,必不妄加分別也。
【一○】【注】技之妙也,常遊刃於空,未嘗經概於微礙也。
【釋文】《技經》本或作猗,其綺反。徐音技。◎俞樾曰:郭注以技經為技之所經,殊不成義。技經肯綮四字,必當平列。釋文曰:肯,說文作肎,字林同,著骨肉也。一曰:骨無肉也。綮,司馬云:猶結處也。是肯綮並就牛身言,技經亦當同之。技疑枝字之誤。素問三部九候論,治其經絡,王注引靈樞經曰:經脈為裏,支而橫者為絡。古字支與枝通。枝,謂枝脈;經,謂經脈。枝經,猶言經絡也。經絡相連之處,亦必有礙於游刃。庖丁惟因其固然,故未嘗礙也。◎李楨曰:俞氏改技為枝,訓為經絡,說信塙矣。未嘗二字,須補訓義。依俞說,嘗當訓試。說文:試,用也。言於經絡肯綮之微礙,未肯以刀刃嘗試之,所謂因其固然者。《肯》徐苦等反。說文作肯。字林同,口乃反,云:著骨肉也。一曰:骨無肉也。崔云:許叔重曰,骨間肉。肯,肯著也。《綮》苦挺反,崔向徐並音啟,李烏係反,又一音罄。司馬云:猶結處也。《經概》古代反。《微礙》五代反。
【一一】【注】軱,戾大骨,衄刀刃也。
【疏】肯綮,肉著骨處也。軱,大骨也。夫伎術之妙,遊刃於空,微礙尚未曾經,大骨理當不犯。況養生運智,妙體真空,細惑尚不染心,麄塵豈能累德!
【釋文】《大軱》音孤。向郭云:觚,戾大骨也。崔云:槃結骨。《衄刀》女六反。
【一二】【注】不中其理閒也。
【疏】良善之庖,猶未中理,經乎一歲,更易其刀。況小學之人,未體真道,證空捨有,易奪之心者矣。
【釋文】《良庖》司馬云:良,善也。《割也》司馬云:以刀割肉,故歲歲更作。崔云:歲一易刀,猶堪割也。
【一三】【注】中骨而折刀也。
【疏】況凡鄙之夫,心靈闇塞,觸境皆礙,必損智傷神。
【釋文】《族庖》司馬云:族,雜也。崔云:族,眾也。◎俞樾曰:郭注曰,中骨而折刀也,此於文義未合。上文云良庖歲更刀割也。割以用刀言,則折亦以用刀言。折,謂折骨,非謂刀折也。哀元年左傳曰:無折骨。
【一四】【注】硎,砥石也。
【疏】硎,砥礪石也。(牛)〔十〕,陰數也;九,陽數也;故十九年極陰陽之妙也。是以年經十九,牛解數千,遊空涉虛,不損鋒刃,故其刀銳利,猶若新磨者也。況善養生人,智窮空有,和光處世,妙盡陰陽。雖復千變萬化,而自新其德,參涉萬境,而常湛凝然矣。
【釋文】《硎》音刑,磨石也。崔本作形,云:新所受形也。《砥石》音脂,又之履反。尚書傳云,砥細於礪,皆磨石也。
【一五】【疏】彼牛骨節,素有閒卻,而刀刃鋒銳,薄而不厚。用無厚之刃,入有閒之牛,故遊刃恢恢,必寬大有餘矣。況養生之士,體道之人,運至忘之妙智,遊虛空之物境,是以安排造適,閒暇有餘,境智相冥,不一不異。
【一六】【疏】重疊前文,結成其義。
【一七】【注】交錯聚結為族。
【一八】【注】不復屬目於他物也。
【釋文】《為戒》于偽反。下皆同。《屬目》(意)〔章〕(六)欲反。
【一九】【注】徐其手也。
【疏】節骨交聚磐結之處,名為族也。雖復遊刃於空,善見其卻,每至交錯之處,未嘗不留意艱難,為其怵惕戒慎,專視徐手。況體道之人,雖復達彼虛幻,至於境智交涉,必須戒慎艱難,不得輕染根塵,動傷於寂者也。
【二○】【注】得其宜則用力少。
【釋文】《謋然》化百反,徐又許百反。《已解》音蟹。下皆同。
【二一】【注】理解而無刀跡,若聚土也。
【疏】謋,化百反。謋然,骨肉離之聲也。運動鸞刀,甚自微妙,依於天理,所以不難,如土委地,有何蹤跡!況運用神智,明照精微,涉於塵境,曾無罣礙,境智冥合,能所泯然。
【二二】【注】逸足容豫自得之謂。
【疏】解牛事訖,閒放從容,提挈鸞刀,彷徨徙倚。既而風韻清遠,所以高視四方,志氣盈滿,為之躊躇自得。養生會理,其義亦然。
【釋文】《提刀》徐徒嵇反。《躊》直留反。《躇》直於反。
【二三】【注】拭刀而弢之也。
【疏】善能保愛,故拭而弢之。況(養)〔善〕攝生人,光而不耀。
【釋文】《善刀》善,猶拭也。《拭》音式。《弢之》他刀反。◎盧文弨曰:弢從(圖)得聲。舊本山下又,訛。今改正。
【校】(一)全字依趙諫議本補。(二)闕誤引文如海劉得一本此句下有牛不知其死也六字。(三)趙本無其字閒字。(四)理順依趙本改。(五)就字依注文改。(六)章字依釋文原本改。
文惠君曰:「善哉!吾聞庖丁之言,得養生焉【一】。」
【一】【注】以刀可養,故知生亦可養。
【疏】魏侯聞庖丁之言,遂悟養生之道也。美其神妙,故歎以善哉。
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:「是何人也?惡乎介也【一】?天與,其人與【二】?」曰:「天也,非人也。天之生是使獨也【三】,人之貌有與也【四】。以是知其天也,非人也【五】。
【一】【注】介,偏刖之名。
【疏】姓公文,名軒,宋人也。右師,官名也。介,刖也。公文見右師刖足,故驚問所由,於何犯忤而致此殘刖足者也?
【釋文】《公文軒》司馬云:姓公文氏,名軒,宋人也。《右師》司馬云:宋人也。簡文云:官名。《惡乎》音烏。《介》音戒,一音兀。司馬云:刖也。向郭云:偏刖也。崔本作兀,又作〈足丌〉,云:斷足也。◎家世父曰:善養生者養以神,神全則生全,形雖介可也。樊中之雉,神固王矣,而固不得其養。則神者,淡然泊然,怡然渙然,無為為之,優遊自得之神也。可以外形骸,齊生死,而何有於介哉!《偏刖》音月,又五刮反。
【二】【注】知之所無柰何,天也。犯其所知,人也。
【疏】為稟自天然,少茲一足?為犯於人事,故被虧殘?此是公文致問之辭故也?
【釋文】《天與其人與》並音餘,又皆如字。司馬云:為天命,為人事也?
【三】【注】偏刖曰獨。夫師一家之知而不能兩存其足,則是知之(無)所〔無〕(一)柰何。若以右師之知而必求兩全,則心神內困而形骸外弊矣,豈直偏刖而已哉!
【疏】夫智之明闇,形之虧全,並稟自天然,非關人事。假使犯於王憲,致此形殘,亦是天生頑愚,謀身不足,直知由人以虧其形,不知由天以暗其智,是知有與獨,無非命也。
【釋文】《使獨》司馬云:一足曰獨。《之知》音智。下之知同。
【四】【注】兩足共行曰有與。有與之貌,未有疑其非命也。
【五】【注】以有與者命也,故知獨者亦非我也。是以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,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柰何也,全其自然而已。
【疏】與,共也。凡人之貌,皆有兩足共行,稟之造物。故知我之一腳遭此形殘,亦無非命也。欲明窮通否泰,愚智虧全,定乎冥兆,非由巧拙。達斯理趣者,方可全生。
【校】(一)所無依道藏褚伯秀本改。
澤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飲,不蘄畜乎樊中【一】。神雖王,不善也【二】。」
【一】【注】蘄,求也。樊,所以籠雉也。夫俯仰乎天地之間,逍遙乎自得之場,固養生之妙處也。又何求於入籠而服養哉!
【疏】蘄,求也。樊中,雉籠也。夫澤中之雉,任於野性,飲啄自在,放曠逍遙,豈欲入樊籠而求服養!譬養生之人,蕭然嘉遁,唯適情於林籟,豈企羨於榮華!又解:澤似雉而非,澤尾長而雉尾短,澤雉之類是也。
【釋文】《一啄》涉角反。《不蘄》音祈,求也。《樊中》音煩。李云:藩也,所以籠雉也。向郭同。崔以為園中也。《妙處》昌慮反。
【二】【注】夫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,忘適也。雉心神長王,志氣盈豫,而自放於清曠之地,忽然不覺善(為)之〔為〕(一)善也。
【疏】雉居山澤,飲啄自在,心神長王,志氣盈豫。當此時也,忽然不覺善之為善。既遭樊籠,性情不適,方思昔日,甚為清暢。鳥既如此,人亦宜然。欲明至適忘適,至善忘善。
【釋文】《雖王》于況反,注同。《長王》丁亮反,又直良反。
【校】(一)之為二字依世德堂本改。
老聃死,秦失弔之,三號而出【一】。
【一】【注】人弔亦弔,人號亦號。
【疏】老君即老子也。姓李,名耳,字伯陽,外字老聃,大聖人也,降生陳國苦縣。當周平王時,去周,西度流沙,適之罽賓。而內外經書,竟無其跡,而此獨云死者,欲明死生之理泯一,凡聖之道均齊。此蓋莊生寓言耳,而老君為大道之祖,為天地萬物之宗,豈有生死哉!故託此言聖人亦有死生,以明死生之理也。故老君降生行教昇天,備載諸經,不具言也。秦失者,姓秦,名失,懷道之士,不知何許人也。既死且弔,奚洎三號!而俯跡同凡,事終而出也。
【釋文】《老聃》吐藍反。司馬云:老子也。《秦失》本又作佚,各依字讀,亦皆音逸。《三號》戶羔反。注同。
弟子曰:「非夫子之友邪【一】?」
【一】【注】怪其不倚戶觀化,乃至三號也。
【疏】秦失老君,俱遊方外,既號且弔,豈曰清高!故門人驚疑,起非友之問。
【釋文】《倚戶》於綺反。
曰:「然【一】。」
【一】【疏】然,猶是也。秦失答弟子云,是我方外之友。
「然則弔焉若此,可乎【一】?」
【一】【疏】方外之人,行方內之禮,號弔如此,於理可乎?未解和光,更致斯問者也。
曰:「然【一】。始也吾以為其(一)人也,而今非也【二】。向吾入而弔焉,有老者哭之,如哭其子;少者哭之,如哭其母。彼其所以會之,必有不蘄言而言,不蘄哭而哭者【三】。是(遯)〔遁〕(二)天倍情,忘其所受【四】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【五】。適來,夫子時也【六】;適去,夫子順也【七】。安時而處順,哀樂不能入也【八】,古者謂是帝之縣解【九】。」
【一】【注】至人無情,與眾號耳,故若斯可也。
【疏】然,猶可也。動寂相即,內外冥符,故若斯可也。
【二】【疏】秦失初始入弔,謂哭者是方外門人,及見哀痛過,知非老君弟子也。
【三】【注】嫌其先物施惠,不在理上往,故致此甚愛也。
【疏】蘄,求也。彼,眾人也。夫聖人虛懷,物感斯應,哀憐兆庶,愍念蒼生,不待勤求,為其演說。故其死也,眾來聚會,號哭悲痛,如於母子。斯乃凡情執滯,妄見死生,感於聖恩,致此哀悼。以此而測,故知非老君門人也。
【釋文】《少者》詩照反。《先物》悉薦反,又如字。《理上往》一本往作住(三)。
【四】【注】天性所受,各有本分,不可逃,亦不可加。
【疏】是,指斥哭人也。倍,加也。言逃遯天然之性,加添流俗之情,妄見死之可哀,故忘失所受之分也。
【釋文】《遯天》徒遜反。又作遁。《倍情》音裴,加也。又布對反。本又作背。
【五】【注】感物大深,不止於當,遁天者也。將馳騖於憂樂之境,雖楚戮未加而性情已困,庸非刑哉!
【疏】夫逃遁天理,倍加俗情,哀樂經懷,心靈困苦,有同捶楚,寧非刑戮!古之達人,有如此議。
【釋文】《大深》音泰。《憂樂》音洛。下文、注同。
【六】【注】時自生也。
【七】【注】理當死也。
【疏】夫子者,是老君也。秦失歎老君大聖,妙達本源,故適爾生來,皆應時而降誕;蕭然死去,亦順理而返真耳。
【八】【注】夫哀樂生於失得者也。今玄通合變之士,無時而不安,無順而不處,冥然與造化為一,則無往而非我矣,將何得何失,孰死孰生哉!故任其所受,而哀樂無所錯其閒矣。
【疏】安於生時,則不厭於生;處於死順,則不惡於死。千變萬化,未始非吾,所適斯適,故憂樂無錯其懷矣。
【釋文】《所錯》七路反。
【九】【注】以有係者為縣,則無係者縣解也,縣解而性命之情得矣。此養生之要也。
【疏】帝者,天也。為生死所係者為縣,則無死無生者縣解也。夫死生不能係,憂樂不能入者,而遠古聖人謂是天然之解脫也。且老君大聖,冥一死生,豈復逃遁天刑,馳騖憂樂?子玄此注,失之遠矣。若然者,何謂安時處順,帝之縣解乎?文勢前後,自相鉾楯。是知遁天之刑,屬在哀慟之徒,非關老君也。
【釋文】《縣》音玄。《解》音蟹。注同。崔云,以生為縣,以死為解。
【校】(一)闕誤引文如海本其作至。(二)遁字依世德堂本改。(三)趙諫議本作住。
指窮於為薪,火傳也【一】,不知其盡也【二】。
【一】【注】窮,盡也;為薪,猶前薪也。前薪以指,指盡前薪之理,故火傳而不滅;心得納養之中,故命續而不絕;明夫養生乃生之所以生也。
【疏】窮,盡也。薪,柴樵也。為,前也。言人然火,用手前之,能盡然火之理者,前薪雖盡,後薪以續,前後相繼,故火不滅也。亦猶善養生者,隨變任化,與物俱遷,故吾新吾,曾無係戀,未始非我,故續而不絕者也。
【釋文】《指窮於為薪》如字。絕句。為,猶前也。《火傳也》直專反。注同。傳者,相傳繼續也。崔云:薪火,爝火也。傳,延也。◎俞樾曰:郭注曰,為薪猶前薪也,前薪以指,指盡前薪之理,故火傳不滅。此說殊未明了。且為之訓前,亦未知何義。郭注非也。廣雅釋詁:取,為也。然則為亦猶取也。指窮於為薪者,指窮於取薪也。以指取薪而然之,則有所不給矣,若聽火之自傳,則忽然而不知其薪之盡也。郭得其讀,未得其義。釋文引崔云,薪火,爝火也,則並失其讀矣。◎家世父曰:薪盡而火傳,有不盡者存也。太虛來往之氣,人得之以生,猶薪之傳火也,其來也無與拒,其去也無與留,極乎薪而止矣。而薪自火也,火自傳也,取以為無盡也。執薪以求火,執火以求傳,奚當哉!《之中》丁仲反。
【二】【注】夫時不再來,今不一停,故人之生也,一息一得耳。向息非今息,故納養而命續;前火非後火,故為薪而火傳,火傳(一)而命續,由夫養得其極也,世豈知其盡而更生哉!
【疏】夫迷忘之徒,役情執固。豈知新新不住,念念遷流,昨日之我,於今已盡,今日之我,更生於後耶!舊來分此一篇為七章明義,觀其文勢,過為繁冗。今將為善合於第一,指窮合於老君,總成五章,無所猜嫌也。
【校】(一)趙諫議本火傳二字不重。